襄州区文旅新局回复:
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有:1、《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年3月12日)和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省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有序恢复开放、经营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26日)等文件规定:全省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2、2020年4月16日,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襄阳市公安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襄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襄文旅发【2020】2号)文件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准营业。襄州区文旅局会密切关注上级部门通告,待疫情解除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并指导相关文娱经营场所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