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连日来滁州来安、全椒两地7家网吧老板将各自属地的公安局先后推上法庭被告席,他们要通过法律途径“扳倒”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
[回放] 来安网吧起诉公安局
因为在民警检查时发现,网吧内有人在上网前未登记身份证,来安县青苹果网吧经营者杨海潮接到当地公安部门一张高达1万元的高额罚单。 2010年10月13日,杨海潮和自己的一位同行联合向来安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违法行政将来安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然而,11月12日就在法院准备开庭前,原告与被告达成庭外协议,网吧业主随即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而撤诉理由为,网吧老板与来安县公安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双方达成共识:来安县公安局承诺对网吧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未执行的不再执行;公安局承诺严格规范今后的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
[进展] 全椒5家网吧步其后尘
就在来安网吧与公安部门达成和解3天之后,全椒县5家网吧又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中指出,2010年8月,全椒县公安局民警,未出示检查通知书、检查证,擅自进入当地飞宇等5家网吧进行“检查”,并非法逐个查验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件。最后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规行为”下达5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飞宇、鼓浪等5家网吧被处以8000至15000元的不等的行政处罚。
在向法院递交的诉讼中,网吧老板不仅要求公安局撤销相关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返还已交纳的罚款。同时要求法院确认公安部门进入原告经营场所“检查”、查验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等多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解析] 两起诉讼一人“撑腰”
究竟是什么让网吧老板敢于与公安部门“叫板”,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上述共2起诉讼都与一位名叫李远的人有关。他被网吧老板称为“网吧维权第一人”。“国内只要涉及网吧维权的案子都跟我有关。”李远介绍,今年安徽有关网吧法律维权的案子非常多,从今年早些时候亳州多家网吧老板状告公安局,到阜阳黄山等地网吧维权,李远都全程担当法律顾问和委托代理人。
[焦点] 公安局查网吧是否“越权”
“就滁州两地的案子来说,公安部门涉嫌多项行政违法。 ”据李远介绍,迄今为止,无论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或者其他公安行政法律法规,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网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法定职权。网吧真正管理者应该是文化部门,“所以网吧面临公安部门三天两头上门检查明显是越权”。
另外,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登记事项属企业内部经营行为,依法由主管部门即文化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对企业内部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处罚”也属超越法定职权,因此,他认为由公安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无效。
[声音] 公安局答辩称行政合法
针对来安县网吧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当地公安局在答辩状中称,他们对这两家网吧的处罚,均是合法的。 《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同时,来安县公安局认为,原告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这一违法事实确实存在,原告自己也认可,只是认为个别现象不该处罚。来安县公安局称,其处罚的程序和适用法律都是正确的,并不存在插手企业经营、各警种之间越权办案、查验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涉嫌违法等行为。(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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